关于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和迎接省教育厅第二轮督查的通知(新)
发布时间:2016-08-29 11: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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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直属各单位,校设各科研机构: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维护校园稳定,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另,浙江省教育厅将于8月22日(周一)、23日对我校在杭5个校区进行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第二轮督查 ,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对不使用的实验室有无进行封闭并粘贴封条;在用的实验室有无进行审批或备案,使用过程中实验室负责人有无实时在场,有无存在安全 隐患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闭实验室的管理要求
1.贴封条。8月20日至9月10日,除经审批同意峰会使用的实验室外,其他实验室一律关停。
实验室负责人在认真检查实验室内水电、相关设施和化学品等危险源并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关闭实验室,并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进行实验室的“关闭”操作。
学院等单位在教师关闭实验室后,应及时完成安全检查并粘贴封条,并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进行“贴封条”操作。
学院可对本单位的实验室进行查询,对未关闭和未贴封条的实验室,应及时进行相关的工作。
2.临时进出管理。因安全巡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临时进入实验室的,按各单位制定的细则执行。一般要求由实验室向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批同意以后才能撕开封条进入。完成必要操作后要再次贴上封条,并做好登记。
3.安全巡查。各相关单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验室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关注有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未断电设备、未断水的实验室。
二、峰会使用实验室的管理要求
经审批同意在峰会期间使用的实验室,须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
1.安全负责人在实验室开放期间按要求在场监管,并在开门、关门时及时在系统登记;
2.不得保存与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等危险化学品;
3.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实验室负责人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或微信客户端填报实验室状态。只要进入实验室,就要在页面点击“开门”,当天结束实验离开实验室后点击“关门”,详见附件操作说明。
三、实验室状态填报
实验室状态的填报,均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http://labsafe.zju.edu.cn)中完成。为方便操作,另开发了微信客户端,各实验室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实验室安全管理”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陆后均可操作。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如外网服务暂停,将会影响微信公众号的使用。如发生这样的情况,请登陆网页填报。
四、学校督查
学校职能部门将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一旦发现以下情况,立即关停实验室,贴上封条,并对责任人进行网上通报批评:
1.责任人未实时在场监管的;
2.保存与使用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易燃等危险化学品的;
3.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
4.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实验室的。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峰会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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